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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290章最后冲刺  (第1/2页)
    第290章 最后冲刺    比利时,列日市,赫斯塔尔区,fn公司总部。    会议已经持续一整天,虽然已经是深夜,但是没有一名与会者提出休会,因为再过几个小时,fn公司大限就将到来。    是破产,还是继续经营,就得看这次会议的结果。    四个大股东里面,有三个没变,在原本属于bae系统公司的位置上,坐的是damp;f公司的市场与投资部经理。    不是瑟琳娜,是高峻。    上午,在高峻表示无法接受之后,由大股东为fn公司融资的提议被否决,准确的说是直接废除。    虽然只有15%的股份,但是按照董事会的规章,大股东有一票否决权。    也就是说,任何涉及公司股份分配的问题,都必须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,而融资必然影响股份分配。    下午,高峻再次否决了由hamp;k公司提出来的“信誉担保贷款”融资办法。    随后,瓦伦区政府的代表否决了由giat集团裁员方案。    在一个又一个提议相继被否决之后,剩下的路只有一条,即某个或者某些大股东溢价出售持有的股份。    理论上,这个大股东只能是瓦伦区政府。    很简单,德国集团控股公司、giat集团与bae系统公司在收购fn公司股份时,跟瓦伦区政府签署了限制协议,即只能把股份出售给瓦伦区政府,不能卖给包括其他大股东在内的第三方。    当初设定这个限制,就是要保证fn公司是比利时的资产。    其实,正是受到这个限制,damp;f公司现在只是bae系统公司的代言人,并不是fn公司的大股东。    fn公司的股份依然归bae系统公司所有,bae系统公司只是通过协议,委托damp;f公司代其行使股权。    只有在fn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,重新修改公司规章之后,bae系统公司才能把股份转让给damp;f公司。    按照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,只有瓦伦区政府有权出售与转让,以及赎回其他大股东的股份。    当然,赎回价格也有限制,不能不受约束的涨价。    至于瓦伦区政府出售股份,自然不受限制,由谈判决定。    唯一的限制就是,如果瓦伦区政府出售股份会产生新的大股东,那就必须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。    理论上,只有其他大股东有资格从瓦伦区政府购买更多的股份。    晚上,谈的就是这个问题。    因为别无选择,所以瓦伦区政府已经表明态度,可以出售持有股份,用溢价部分支付即将到期的贷款。    当然,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。    归结起来,其实只有两个。    第一,瓦伦区政府打算出售多少股份?    第二,溢价率是多少?    严格说来,这是一个问题,也可以说成是硬币的两个面。    出售股份太少,溢价率肯定会很高,等于让出钱的大股东在没法获得任何实质性好处的情况下来填补fn公司的财务漏洞,也就是为其他大股东服务,因此肯定没有哪个大股东愿做冤大头。    要把溢价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准,也就是让其他大股东觉得有利可图,瓦伦区政府就必须转让足够多的股份,必然会失去控股权,因为改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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